Wednesday, April 23, 2014

走!跟我回家 之Chapter 7


突然發現這故事停筆很久了…
囡囡躺在這裡趴著動也不動…
我們回來馬來西亞已有一個月了…
熱死了…
想起當時跟家人商量后,
決定繳付那所謂的“加班費”。
剩下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
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要把它丟在臺灣,
更不知道應該把她丟在那裏…
只能見一步走一步…
我們就這樣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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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需要代理商接囡囡回家?
話説,那天我在睡覺。
(似乎每次都在睡夢中被吵醒)
妹妹打電話來,
很慌得問我說,
“姐,有人打電話來說我們不能去接囡囡。”
什麽鬼東西。
“他說因爲過海關的時候,不能以個人的身份拿,一定要有個單位代表”
什麽鬼東西。
“他說他可以幫我們拿,因爲他有處理這樣的手續。”
什麽鬼東西。
當下聽到的時候,腦袋咕嚕咕嚕閃著:詐騙集團。
“他說大概要收RM200。”
肯定是詐騙集團。
関了電話后,心很忐忑不安。
打電話給「海灣企業有限公司」,他說或許需要單位。
他只負責送寵物,沒負責收的程序。
打電話給檳城機場,對方說需要單位處理。
打電話給Jabatan Perkhidmatan Veterinar,真的需要單位處理。
我真的快哭了。
打電話給我妹的時候,我已經在哽因了。
看著蹦蹦跳跳的她,真的不知所措。
“事到如今,你还能怎样?”
是啊…我还能怎样。
我妈说可以帮我給錢,
但要我回来后短期内找到工作。
我妹說可以幫我問價錢,
不過要我得告訴她整個程序,
擔心會被吭。
只能說,我的命比你還不如。
(WordPress Post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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