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3, 2014

走!跟我回家 之Chapter 3


好吧~馬來西亞的程序大致都了解。
所以,入境應該沒問題。
那麽,出境要做什麽?
腦袋空空…
不要緊張…現在算有進步了。
至少我知道:Quarantine叫檢疫,
而且我也知道檢疫是什麽鬼東西了。
現在,腦袋裝著其他人不知道的資訊,
information uploading =  >20%
所以,不是腦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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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要怎麽帶死老鼠出境?
我真的很想親力親為。
很想親自帶她到獸醫那裏打針…
很想親自幫她處理那些看不懂的文件…
總之…得知道這裡的程序。
傳了一封信給「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内容清楚簡單明瞭。
隔天收到對方的回函,我差點暈去。
完完全全看不懂信裏在說什麽…
請問…這是文言文嗎?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9月30日(收)
發文字號:防檢二字第0991432747號(收)
主旨:攜帶天竺鼠至馬來西亞
附件:如說明 好吧…這應該如同Formal letter的形式。所以,不用理他。
陳淑萍 君,您好:
有關您詢問攜帶天竺鼠至馬來西亞,回復如下:
一、輸出天竺鼠檢疫之檢疫係配合輸入國(馬來西亞)檢疫規定與要求辦理,您應先向輸入國檢疫機構申請進口許可後,再依據進口許可所載檢疫規定辦理輸出檢疫。
自譯1:輸出  = 肯定是“出境”的意思。
自譯2:輸入囯檢疫規定 = 簡單!“Jabatan Perkhidmatan Veterinar”
自譯3:進口許可後  = import permit?
自譯4:進口許可….辦理輸出檢疫 = 厄…就是在臺北的檢疫站弄就對了。
整段的意思是說…我要經過馬來西亞的Jabatan Perkhidmatan Veterinar Seberang Perai的規定辦理囡囡的入境手續。
二、輸出前7天內請帶天竺鼠、申請者身分證或護照等證明文件向本局所屬各分局或港口、機場之檢疫單位(如附件),申報檢疫。經臨場檢疫合格者,發給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自譯1:港口 = 不関事
自譯2:本局所屬分局 = 就是臺北檢疫站咯
自譯3:檢疫合格者 = 那不合格怎麽辦?
自譯4: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  =這應該是export permit吧~
整段的意思是…7天内帶天竺鼠去臺北檢疫站就對了。
三、有關託運等運輸事宜,請您直接洽詢航空公司。
這簡單啦!(又演變另外一種故事了。)
四、提醒您我國禁止非實驗用齧齒類輸入,因此您的天竺鼠出國後將無法 再輸入我國,請慎重考慮。齧齒類是不是包括兔子在内?控告控告!歧視齧齒類動物!!
若您還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逕洽本局動物檢疫組(02-3343-2051)詢問,謝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敬上
爲什麽就是不能以「白話文」的回函來跟我説明呢?
他們不了解平民百姓看不懂「文言文」嗎?
我看到文縐縐的文字會全身發抖。
他應該也寫得很辛苦吧…
抱著囡囡坐在電腦前面呆了15分鐘,
重復又重復又重復又重復看這封信。
感覺這篇「文言文」要我做的事情好像很容易…
首先要帶囡囡去檢疫,即是健康檢查。
然後寄檢疫報告去馬來西亞就拿到import permit。
然後出發7天前帶她到檢疫站就拿到export permit。
然後就是…搭飛機了。
對不對、對不對、對不對…
應該是這樣吧…
就好像我來臺灣之前,
也要到大醫院去做健康檢查,
然後拿健康報告寄去臺灣申請visa,
才可以來臺灣。
對了,那囡囡的交通問題呢?
簡單啦~不可能航空公司不做她的生意。
我們能一起回家啦!
萬歲!萬歲!萬歲!
…to be continue
(WordPress Post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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