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馬來西亞的程序大致都了解。
所以,入境應該沒問題。
那麽,出境要做什麽?
那麽,出境要做什麽?
腦袋空空…
不要緊張…現在算有進步了。
至少我知道:Quarantine叫檢疫,
而且我也知道檢疫是什麽鬼東西了。
至少我知道:Quarantine叫檢疫,
而且我也知道檢疫是什麽鬼東西了。
現在,腦袋裝著其他人不知道的資訊,
information uploading = >20%
information uploading = >20%
所以,不是腦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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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要怎麽帶死老鼠出境?
Q4:要怎麽帶死老鼠出境?
我真的很想親力親為。
很想親自帶她到獸醫那裏打針…
很想親自幫她處理那些看不懂的文件…
很想親自帶她到獸醫那裏打針…
很想親自幫她處理那些看不懂的文件…
總之…得知道這裡的程序。
傳了一封信給「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内容清楚簡單明瞭。
内容清楚簡單明瞭。
隔天收到對方的回函,我差點暈去。
完完全全看不懂信裏在說什麽…
完完全全看不懂信裏在說什麽…
請問…這是文言文嗎?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9月30日(收)
發文字號:防檢二字第0991432747號(收)
主旨:攜帶天竺鼠至馬來西亞
附件:如說明 好吧…這應該如同Formal letter的形式。所以,不用理他。陳淑萍 君,您好:有關您詢問攜帶天竺鼠至馬來西亞,回復如下:一、輸出天竺鼠檢疫之檢疫係配合輸入國(馬來西亞)檢疫規定與要求辦理,您應先向輸入國檢疫機構申請進口許可後,再依據進口許可所載檢疫規定辦理輸出檢疫。
自譯1:輸出 = 肯定是“出境”的意思。
自譯2:輸入囯檢疫規定 = 簡單!“Jabatan Perkhidmatan Veterinar”
自譯3:進口許可後 = import permit?
自譯4:進口許可….辦理輸出檢疫 = 厄…就是在臺北的檢疫站弄就對了。整段的意思是說…我要經過馬來西亞的Jabatan Perkhidmatan Veterinar Seberang Perai的規定辦理囡囡的入境手續。二、輸出前7天內請帶天竺鼠、申請者身分證或護照等證明文件向本局所屬各分局或港口、機場之檢疫單位(如附件),申報檢疫。經臨場檢疫合格者,發給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自譯1:港口 = 不関事
自譯2:本局所屬分局 = 就是臺北檢疫站咯
自譯3:檢疫合格者 = 那不合格怎麽辦?
自譯4: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 =這應該是export permit吧~整段的意思是…7天内帶天竺鼠去臺北檢疫站就對了。三、有關託運等運輸事宜,請您直接洽詢航空公司。
這簡單啦!(又演變另外一種故事了。)四、提醒您我國禁止非實驗用齧齒類輸入,因此您的天竺鼠出國後將無法 再輸入我國,請慎重考慮。齧齒類是不是包括兔子在内?控告控告!歧視齧齒類動物!!若您還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逕洽本局動物檢疫組(02-3343-2051)詢問,謝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敬上
爲什麽就是不能以「白話文」的回函來跟我説明呢?
他們不了解平民百姓看不懂「文言文」嗎?
我看到文縐縐的文字會全身發抖。
他應該也寫得很辛苦吧…
他們不了解平民百姓看不懂「文言文」嗎?
我看到文縐縐的文字會全身發抖。
他應該也寫得很辛苦吧…
抱著囡囡坐在電腦前面呆了15分鐘,
重復又重復又重復又重復看這封信。
重復又重復又重復又重復看這封信。
感覺這篇「文言文」要我做的事情好像很容易…
首先要帶囡囡去檢疫,即是健康檢查。
然後寄檢疫報告去馬來西亞就拿到import permit。
然後出發7天前帶她到檢疫站就拿到export permit。
首先要帶囡囡去檢疫,即是健康檢查。
然後寄檢疫報告去馬來西亞就拿到import permit。
然後出發7天前帶她到檢疫站就拿到export permit。
然後就是…搭飛機了。
對不對、對不對、對不對…
應該是這樣吧…
對不對、對不對、對不對…
應該是這樣吧…
就好像我來臺灣之前,
也要到大醫院去做健康檢查,
然後拿健康報告寄去臺灣申請visa,
才可以來臺灣。
也要到大醫院去做健康檢查,
然後拿健康報告寄去臺灣申請visa,
才可以來臺灣。
對了,那囡囡的交通問題呢?
簡單啦~不可能航空公司不做她的生意。
簡單啦~不可能航空公司不做她的生意。
我們能一起回家啦!
萬歲!萬歲!萬歲!
萬歲!萬歲!萬歲!
…to be continue
(WordPress Post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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